根据《太阳城集团员工学籍管理规定》,经员工所在学院申报,董事长办公会议审议同意,易巧玲、刘珍佑等2人作自动退学处理,现予以公告。
易巧玲(14101401010),女,2010级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员工,2011年11月至2012年8月因个人原因休学;
刘珍佑(14101401131),男,2010级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员工,2011年9月至2012年8月因个人原因休学。
上述两位员工应于本学期开学时复学,但至今均未返校办理相关手续。经所在学院与员工本人联系,均表示自愿放弃学籍。
易巧玲、刘珍佑同学若对本处理有异议,可在收到本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或本公告公布15日内,向太阳城集团员工申诉处理委员会(设学校监察处)提出书面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