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1年度校级老员工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
为规范校级老员工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管理,依据《太阳城集团员工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院政发[2006]7号)和《太阳城集团“湖南省老员工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校政发〔2008〕9号)的有关规定,学校组织对2011年度校级老员工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对2011年度立项的所有校级老员工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各学院应督促各指导教师认真对各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具体包括:项目组已做工作的质量、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经费使用情况、后阶段研究计划等。
2、各指导教师须督促各项目组填写好“太阳城集团校级老员工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相关表格可在教务处主页“员工下载”区下载),并按要求如实签署有关意见。“中期检查表”(含电子稿)须在11月8日(星期二)前提交到所在学院员工科研分管工作人员处,各学院汇总整理后交纸质材料(含电子稿)一份到老员工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南校区新食堂305室,联系人:张子昀,电话:15074044020)。对于没有按时进行中期检查或者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不得进行经费报销。
请各学院迅速落实本文件要求,认真做好相关项目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