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8届毕业生报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通知
各学院,南湖学院:
根据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等有关文件精神,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公司2018届毕业生的考研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上填报信息,网上缴纳报考费,现场核对报名信息和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的方式。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已在教育部官网www.moe.edu.cn公开)及“研招网”报考须知。
二、报名及考试时间:
(一)特别提醒
网报以前,请各位同学作好相关准备:
1、“报考点”的选择决定参考地点,请务必不要填错!
公司从2014年起在本校设有考点,本校员工原则上应选择在校内参加考试。凡在本校参加考试的员工,请务必将“报考点”选择“4309太阳城集团”。
2、湖南省从2014年起,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的考生,报考费实行网上支付方式,请同学们开通网上银行。根据省物价局文件,今年报名费的收费标准为200元,考试工具统一配发。
3、网报时,准备好纸和笔,务必记录网上报名所用的用户名和密码,现场信息确认、打印准考证时必用,不能提供用户名和密码时将无法完成完整的报名。
(二)网上填报信息时间
第一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为 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
第二阶段:全国网上报名日期: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在网上报名期间内,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此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10月31日22:00后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三)现场确认:11月7日-11月10日。
“报考点”选择“4309太阳城集团”参考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一卡通和网上报名用户名等信息在本校确认报名信息,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在本校考试的考生,自行到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
(四)初试日期和时间:2017年12月23日至24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12月25日8:30至14:30)。
三、注意事项:
(一)各学院要认真做好2018届毕业生的考研报名宣传动员工作,务必将网上报名时间通知到每一位员工,网上报名时间一旦错过,将无法补报,要动员员工于10月20日前在网上报名,为自己可能更改信息留有余地。
(二)各学院考研负责人、联络员要了解研究生报名的有关政策,为员工选择合适的报考学校和专业提供咨询,并确切掌握本学院2018届考研员工人数,作好员工网上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况登记。
(三)建议各学院考研负责人汇总本学院考生的网报相关信息,登记考生网报用户名和密码,防止考生遗忘影响报名和考试,督促考生按时到报名点进行现场信息确认。
(四)大学入学前本人户口及父母户口均在湘西自治州和张家界市所辖部分地区的2018届本科毕业生,若考研录取并确定在毕业后回生源地就业的,可申请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学位研究生,具体事项请关注湖南省教育厅相关通知。2016年起,教育部设立“退役老员工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招收退役老员工士兵攻读硕士研究生,具体事项请关注教育部办公厅有关文件。
(五)在校非2018届本科毕业生或预计2018年不能按期毕业(不及格课程超过20学分)的员工不得报考。
(六)请各学院于10月20日前将2018届本科毕业生考研负责人及联络员的姓名、办公电话、手机号码报教务处考试中心。
附件:湖南省2018年硕士研究生报考公告
教 务 处
2017年9月27日
附件: 湖南省2018年硕士研究生报考公告
热烈欢迎广大考生报名参加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为方便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现将2018年在我省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我省共设29个报名点,分别是14个市州教育考试机构和15个普通高校招生单位。15个普通高校报名点是:国防科技大学、湘潭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吉首大学、长沙理工大学、湖南农业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南华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科技大学、湖南工业大学、太阳城集团、湖南商学院。
二、我省共有22个硕士招生单位,除上述15个普通高校之外,还有湖南工程学院、邵阳学院、湖南人文科技学院、长沙矿冶研究院、中国航空动力机械研究所、长沙矿山研究院、湖南省委党校。
三、我省共有5个招生单位招收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湖南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农业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具体招生办法和报考条件请查阅该校的招生目录和网站。报考我省单独考试的考生,请直接选择要报考的招生单位报名点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我省不接受报考外省招生单位单独考试的考生报名。
四、我省共有9个招生单位招收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中南大学、湘潭大学、湖南大学、湖南科技大学、长沙理工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湖南商学院、南华大学、湖南省委党校。报考法律硕士的考生请选择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将不再接受此类考生报考。
五、我省共有8个招生单位招收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研究生:湘潭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长沙理工大学、湖南农业大学、南华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湖南工业大学。
六、我省共有9个招生单位招收公共管理硕士专业研究生:湘潭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农业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国防科技大学、湖南工业大学、湖南省委党校。
七、我省共有8个招生单位招收会计硕士专业研究生:湖南大学、中南大学、湖南科技大学、长沙理工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湖南商学院、南华大学、湖南工业大学。
八、在我省报考管理类联考相关专业的考生只能选择我省市州教育考试机构报名点报考,其他招生单位报名点不接受报考。按照教育部管理规定,考生可以报考全国所有具有管理类联考招生权限的招生单位。
九、考生网报时账号必须实名注册,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如果考生要更改报考信息中不允许修改的项目(如报考点、报考院校等),只能取消该报考信息的有效性,重新填报志愿和信息。
十、在我省报考的考生缴纳报考费通过网上支付。所有在湖南参加考试的考生在网报信息填报完毕并确认有效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纳报考费用,凡是不在规定期间网上缴纳报考费用的考生,现场确认时一律不予确认报考,也不予补报。因考生自身原因,如:网报信息不准确,弄虚作假,学籍学历不能认证等,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导致报考点或招生单位拒绝报考,或者错过现场确认的考生,报考费将不予退还。因此,提醒考生:在认真核对报考信息确认有效后,再缴纳报考费。
十一、我省现场确认时间定为:11月7日-11月10日。所有选择在我省报名考试的考生在此期间到网报时选择的相应报考点办理确认手续。现场确认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其他证件不能作为报考的身份证明。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携带本人员工证(包括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另需携带本人学历证书原件或要求的证件进行核对;未经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考试资格,不能参加入学考试。考生持本人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持其他证件不能参加考试。
十二、报考时尚未毕业、但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必须凭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者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现场确认。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未能取得本科毕业证导致不能正常办理入学手续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十三、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十四、考生必须在网报三天后再次进入网报系统查询本人的学历认证结果,经教育部比对学历数据库无法核实的考生,必须在现场确认时持有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的考生,报考点和报考单位应拒绝其报考。
十五、招生单位报名点在标准考场容量内接受本校应届生报考和报考本校的考生报考。其中:湖南师范大学只接受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独立学院)、单考考生以及必须来湖南师范大学报考的艺术类考生报考。部分招生单位的艺术类专业考试要求考生必须选择招生单位考点,具体科目和信息请查看我省有关公告信息或者相关院校公告。
十六、按照教育部规定:非应届毕业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十七、在我省参加初试的考生全部使用统一配备作答工具(除计算器、绘图工具),考试期间如携带和使用规定以外的自带作答工具,将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十八、生源所在地在我省,并且在我省进行资格确认、在我省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按照教育厅民族教育处的相关文件办理相关手续;生源所在地在外省,在外省进行了民族资格确认,在我省报考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和资格确认表原件到我省教育考试院成招处209室进行资格审核和领取报考校验码。联系电话0731-88090230。
十九、具体报名条件请考生详细查阅教育部相关文件和政策、报考点公告信息、所报考的招生单位的招生说明和招生目录以及公告信息。各报考点咨询电话请见“湖南省2018年硕士研究生报名点一览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731-88090230。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17年9月21日